未認領財產

FasTrak保留未兌現退款支票的記錄。如果您收到郵件通知或在灣區報紙上看到通知,說您在FasTrak有未認領財產,請按照本節所述的程序來認領您的資金。如果財產一直未被認領,這些錢將透過稱為遺棄的程序(加州政府法典第50050-50056條)成為灣區收費管理局(BATA)的財產。

搜尋未認領財產

如果您認為您可能在FasTrak有未認領的財產,您可以選擇您的企業或姓氏的第一個字母來搜尋。

提出認領

如果您有權獲得退款,請遵循以下指示,並查看本節所述的截止日期和所需文件詳情。更多資訊請訪問我們的未認領財產的常見問題

如果請求退還未認領的資金,請填寫認領表並包括全部所需文件。請注意,每筆資金都需要單獨的認領表。

  1. 您可透過以下的途徑獲取認領表:
  1. 填寫並簽署認領表。
  2. 如果退款金額超過1,000美元,請對認領表進行公證。
  3. 附上所需文件。
  4. 在2024年5月8日之前使用以下一種方法將填妥的認領表交還到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

郵寄:
FasTrak Customer Service Center
Escheatment Claims
P.O. Box 26926
San Francisco, CA 94126

親自到訪:
FasTrak免預約服務中心位於舊金山 Beale 街375號,週一至週五點可當面受理業務。

傳真:
415-974-6356

線上:

  1. 前往電郵FasTrak頁面。
  2. 點擊網路。當出現下拉式清單時,請選擇未認領資金
  3. 填寫您的詳細資料。上傳您簽了名的認領表和所需文件。
  4. 點擊提交。

逾期認領

認領工作將在每年的春天開展。 今年提交認領申請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5月20日。在2023年5月20日之後收到的認領申請,必須包括一份書面解釋,說明延遲提交申請的原因。灣區收費管理局將酌情決定是否接受逾期認領。FasTrak將於2024年春季開始時接受新的認領。

所需文件

用來佐證您認領表的所需文件取決於您與未認領資金所有人的關係。

原所有人提出認領

如果您的姓名被列在未認領資金的名單上,請填寫認領表,並包括以下文件:

  1. 州政府頒發的有效身份證副本,如駕駛執照或身份證
  • 如果是親自提交認領,而不是透過郵寄、傳真或線上提交,您可以向FasTrak客戶服務代表出示州政府頒發的有效身份證以確認身份,無需提交身份證副本
  1. 如果目前的合法姓名與未認領資金帳戶的姓名不同,則需提供姓名變更證明,如結婚證或法院文件
  2. 證明您與FasTrak客戶服務中心存檔的最後地址有關的證據
  3. 支票原件或副本(如有)

為已故所有人提出認領

如果您是未認領資金名單所列死者的繼承人、受益人或正式指定的代表,請填寫認領表並附上以下文件:

  1. 州政府頒發的有效身份證副本,如駕駛執照或身份證
    • 如果是親自提交認領,而不是郵寄,您可以向FasTrak客戶服務代表出示州政府頒發的有效身份證以確認身份,無需提交身份證副本
  2. 已故所有人的死亡證明和已故配偶的死亡證明副本(如適用)
  3. 提供您有權代表死者提出認領的證明
    • 如果遺產正在進行遺囑認證,而您是遺產的執行人或管理人,請附上遺產稅識別號碼和顯示您被任命為死者遺產的執行人或管理人且經認證的遺囑(日期在六個月內)副本
  4. 支票原件或副本(如有)

企業認領

如果您是未認領資金名單所列企業或政府實體的授權官員或工作人員,請填寫認領表並附上以下文件:

  • 包含有權代表企業簽署和提交認領的官員或職員姓名的授權書,
  • 每位提出認領的被授權官員或工作人員的附照片身份證副本
  • 授權官員或工作人員的名片
  • 該企業與支票相符的最後已知地址相關聯的證明
  • 如果公司已與另一家公司合併,請提供合併協議的副本
  • 如果公司已經解散,請提供解散文件的副本
  • 支票原件或副本(如有)

其他協助

有其他問題嗎?

  • 請訪問我們關於未認領財產的常見問題
  • 如果您想查詢認領狀況,請從提交日起等候60天以便我們處理和簽發支票。
  • 如果您在確認認領狀態時遇到困難或有任何問題,請撥打FasTrak客戶服務中心的免費電話877-BAY-TOLL(877-229-8655),或前往電郵 FasTrak,點擊網路,在出現的下拉式清單中選擇未認領資金。您需要提供FasTrak未認領資金名單上列出的姓名,以及一份您的簡要查詢說明。